肝脏是许多药物代谢的主要场所,当肝功能不全时,药物代谢必然受到影响,药物生物转化减慢,血中游离型药物增多,从而影响药物的效应并增加毒性。因此必须减少用药剂量及用药次数,特别是给予肝毒性药物时更需慎重。
对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,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,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,肝病时仍可正常使用,但应谨慎,必要时减量给药。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,红霉素(不包括酯化物)、林可霉素、克林霉素属此类。
药物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或代谢,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,并可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,肝功能减退者应避免应用,氯霉素、利福平、红霉素酯化物等属此类。
药物经肝、肾两途径清除,肝功能减退者药物清除减少,血药浓度升高,同时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升高尤为明显,但药物本身的毒性不大,可谨慎使用。严重肝病患者,尤其肝、肾功能同时减退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,经肝、肾两途径排出的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均属此种情况。
药物主要有肾排泄,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,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属此类。
注: * 活动性肝病时避免应用。
此外, 唑类抗真菌药可致肝毒性,以酮康唑较为多见。多表现为一过性肝酶升高,偶可出现严重肝毒性,包括肝衰竭和死亡,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临床征象及监测肝功能,一旦出现临床症状或肝功能持续异常,须立即停止治疗。肝病患者有明确应用指征时,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。
参考文献
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[Z],2004.